LTF辐射监测系统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LTF辐射监测系统配套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6001218 2.项目名称:LTF辐射监测系统配套设备 3.项目预算:含税人民币肆佰壹拾万元整(¥4,100,000.00) 4.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肆佰壹拾万元整(¥4,100,000.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LTF辐射监测系统配套设备 1 批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等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或分所)则须提供分公司(或分所)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或总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总所)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或总所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或总所与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提供承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1)“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7月27日(北京时间)。 地点:请有意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请有意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7月27日 09:0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请点击),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前台(咨询电话:0755-83948165、0755-83938966、020-89524338)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07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5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6年07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2026-07-27 09:00 ~ 2026-07-27 10:0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4.投标提醒 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在采购文件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增设供应商投标投标警示条款等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实自身是否存在特别警示条款中,关于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的情形。 5.其他说明: 本项目不允许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加、解密,投标(应答)供应商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投标(应答)文件时,可以通过微信扫码功能调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制作、加密、解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供应商加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与开标解密必须使用同一种方式,否则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即:使用电子执照加密的,后续开标只能使用电子执照解密)。 重要提示: (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功能时,请确保已经在手机微信安装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已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APP,并且在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app中完成相应的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备份密钥等操作(具体详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投标地区必须选择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请根据手机小程序/app提示进行设置,或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6355313,15921122750)。 (2)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于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属于创新应用场景,如不熟悉操作可能导致错过投标截止时间,系统已提供加密、测试解密和撤回重新上传的功能,各投标人须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制作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3)已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活动。未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或无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的用户,必须使用电子密钥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020-89524338(CA办理指引详见链接https://www.szggzy.com/calock/caLock.html)。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网后点击“招标公告”选中要报名标段点击“我要报名”或“待办→邀请提醒”;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用户中心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0755-36568999),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验证咨询项目(二期)(招标代理编号:21-05-04A-2026-D-F-E19759)已由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验证咨询项目(二期)。 2.2招标范围: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验证咨询项目(二期)内容主要包括: (一)完成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辅助验证 (二)优化数据处理过程标准模板 (三)完成招标人相关模型辅助验证。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服务期限:一次性采购。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提供。 2.6中标人数量:1个。 2.7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达到3个时方可开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或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3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光大银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3.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列入“行业黑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文件,或提供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8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1投标人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近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营业办公场所证明,营业办公场所为供应商自有产权的,应提供该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营业办公场所为投标人租赁第三方产权的,应提供该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8月5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3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上传证明材料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包括: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5.4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6日9时30分00秒(即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公诚咨询招标投标中心。 6.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诚E招(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 联系人:夏雯萱、陈勇辉、朱志豪、李濛濛、安维康 电话:15527698529、13111168354、16600010418 电子邮件:Xiawenxuan5593@163.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619759(仅限购买招标文件,每个项目对应1个独立的银行子账号,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6日 【1】【招标公告】中国光大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验证咨询项目(二期)(2026年7月16日).pdf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6年三季度政企行业客户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04-06-04C-2026-D-F-A1927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保证政企客户日常办公业务正常运行的需要,拟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6年三季度政企行业客户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以满足项目需求。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 内容 服务 区域 预算金额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服务期限 1 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6年三季度政企行业客户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一体化协同平台服务 惠州市 45,226.42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7年5月28日提供服务 1)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5,226.42 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1. 2. 2.1 2.1.1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3年07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平台运维服务类或系统集成服务类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应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项目团队要求: 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7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7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21)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招标公告 招标失败说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6年-2031年档案服务外包项目于2026年6月25日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现重新招标,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6年-2031年档案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邮银易采编号:XM20264700101938,招标编号:SZ-13-04A-2026-D-F-E15892C01)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 采购内容、范围: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分行提供档案保管、整理、数字化等一体化外包服务。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1.2 采购规模:采购估算金额五年为1348.59万元,其中,档案保管服务外包费用为1273.27万元,档案整理服务外包费用为75.32万元。 1.3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1.4 服务地点:深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使用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的,须经总公司(总所)授权使用,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须能够就若被招标人纳入黑名单的相关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须提供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2.1.5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仅为实现本项目任务和目标而使用从招标人获得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市场、科技、人事、经营管理等由招标人所拥有或控制的,并且尚未对外公开发表,或尚未以其他方式成为业内众所周知的信息,以及招标人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或客户的信息(以下简称“招标人相关信息”)。投标人应保证对招标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招标人相关信息的安全,不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招标人相关信息,不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招标人相关信息,不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招标人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造成招标人相关信息的泄露、篡改、丢失,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份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档案保管或寄存或存储或托管服务,及整理服务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同时应提供中标/成交公示的网站截图及链接,如无链接或无网站截图的,须同时提供情况说明(使用参考模板编制)及合同期间任一结算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结算发票还须提供查验结果截图及查验网址)及甲方项目联系人真实联系方式作为证明文件。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合同签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签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合同业绩不予认可。如有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即开具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发票不予认可。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邮银易采平台和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需同时登记报名) 4.1注册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https://cg.psbc.com/)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选本项目点“立即参与”。请务必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投标。 4.2购买文件(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记报名) 4.2.1请于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 4.2.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报名后,通过邮银易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2.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支付文件费用; b)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及项目简称”); 4.2.4 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并在邮银易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4.3获取文件 经招标代理联系人员审核无误后,潜在投标人即可在邮银易采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方式可详见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线上递交) 通过邮银易采递交(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须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递交。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邮银易采首页上方“CA办理”专区。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制作(包括签章、加密等)、网上递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招标文件澄清确认、评标澄清问题答复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证书。请有意向投标的供应商在注册时同步申请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证书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 本项目将在邮银易采开标,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登录系统参加。 6.1当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 6.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则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则视为其投标失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ygcg.szexgrp.com);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寄递业务驾驶环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寄递业务驾驶环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寄递业务驾驶环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06-07-04A-2026-D-F-E19904。 三、招标内容:本次采购乌海市分公司的驾驶业务外包服务,总预算143.96万元,年预算71.98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本项目/包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详见下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路向 吨位 单程(公里) 限价(元/趟或元/公里) 1 乌海中心-大庆(乌市1) 2.75吨 3 65.37元/趟 2 乌海中心-大庆(乌市2) 2.75吨 3 65.37元/趟 3 大庆-乌海中心(乌市2) 2.75吨 8 65.37元/趟 4 乌海中心-海达(乌市1) 2.75吨 3 65.37元/趟 5 乌海中心-海达(乌市2) 2.75吨 3 65.37元/趟 6 海达-乌海中心(乌市2) 2.75吨 5 65.37元/趟 7 乌海中心-海北(乌市1) 2.75吨 3 65.37元/趟 8 乌海中心-海北(乌市2) 2.75吨 3 65.37元/趟 9 海北-乌海中心(乌市2) 2.75吨 5 65.37元/趟 10 乌海中心-和平(乌市1) 2.75吨 4 65.37元/趟 11 乌海中心-和平(乌市2) 2.75吨 4 65.37元/趟 12 和平-乌海中心(乌市2) 2.75吨 6 65.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寄递业务驾驶环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寄递业务驾驶环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寄递业务驾驶环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06-07-04A-2026-D-F-E19903。 三、招标内容:本次采购通辽市分公司的驾驶业务外包服务,总预算1071.20万元,年预算535.6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本项目/包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详见下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路向 车型 吨位 单程(公里) 限价(元/趟或元/公里) 1 通辽-乌兰(通普1) 分体厢式货车 10吨 360 1.09元/公里 2 通辽中心-霍市(通支1) 甩挂车 20吨 360 1.09元/公里 3 通辽中心-库伦(通支1) 分体厢式货车 12吨 164 1.09元/公里 4 通辽中心-奈曼(通支1) 分体厢式货车 12吨 163 1.09元/公里 5 通辽中心-扎旗(通支1) 分体厢式货车 12吨 180 1.09元/公里 6 通辽中心-左中(通支1) 分体厢式货车 12吨 207 1.09元/公里 7 通辽中心-开鲁(通支1) 分体厢式货车 12吨 94 1.09元/公里 8 通辽中心-后旗(通支1) 分体厢式货车 12吨 108 1.09元/公里 9 通辽中心-库伦(通支2) 分体厢式货车 10吨 164 1.09元/公里 10 通辽中心-奈曼(通支2) 分体厢式货车 1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