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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2026

瑞安市现代社区(玉海街道)一体化应用建设项目标段2甄选公告

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现以公开甄选的方式选择瑞安市现代社区(玉海街道)一体化应用建设项目标段2服务提供单位,甄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请各位潜在应答人按本甄选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应答文件,按时前来参加应答。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瑞安市现代社区(玉海街道)一体化应用建设项目标段2 1.2 甄选人: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1.3甄选方式:公开甄选; 1.4主要建设内容为:瑞安市现代社区(玉海街道)一体化应用建设项目标段2的软件开发工作。 二、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甄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国内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加的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 (2)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 (4)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任何一条的均判定资格审查不通过,应答无效。 三、获取甄选文件 3.1本次实行电子版甄选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甄选文件。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03月21日14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cm.zj.chinamobile.com/open/jcportal/#/door/home)注册、报名并下载甄选文件。 3.2 请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下载甄选文件,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下载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3.3 应答人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请提前做好时间安排,技术支持电话400-111-5580。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方式: (1)原则上需通过浙移数科招投标平台线上递交:支持pdf、xls、xlsx、ppt、pptx等直接加密上传(单个文件不得超过30M,若文件较大,需要拆分成多个文件),通过CA加密递交后视为对递交的电子文件全部盖章、签字和加密,除涉及第三方单位的授权或证明文件外无需再行盖章、签字。 (2)如系统原因(需要提供截图证明并联系本项目联系人确认)无法通过浙移数科招投标平台线上递交,可选用邮件投递方式。具体盖章要求见甄选文件《邮件递交的注意事项》的详细规定。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3月23日14时30分。 4.3逾期未提交或者提交时未加密的均为无效,甄选人不予受理。甄选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4.4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浙移数科招投标平台进行开标,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通过浙移数科供应商门户登陆后远程在线参与。 五、电子甄选应答规则 5.1 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时间,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应答人电子应答文件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须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应答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六、联系方式 甄选人: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406号 甄选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3幢13楼 联系人: 徐佳英 电话:  18858171969    邮箱: 18858171969@139.com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甄选信息的媒介仅限: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cm.zj.chinamobile.com/open/jcportal/#/door/home)。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甄选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甄选主体的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9日

04-27 2026

真空回转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真空回转炉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05-04A-2026-D-F-E1021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为国家拨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真空回转炉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拟选定一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真空回转炉一套。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如下表,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项目 技术参数/要求 实质性要求 炉腔有效尺寸 满足单次最大产量为 100 kg(松装密度:0.4g/cm³,15%填装率),使用时可旋转,旋转时不漏气 ★ 使用温度范围 RT–1000 ℃;常用温度 700 ℃ 升温速率 ≥2℃/min 控温精度 ±5℃ 温度均匀性 任意 2 点温度差 ≤ ±23℃(设定温度与实际温度的差值) 加热元件 使用寿命大于1 年,且易于更换和维修 热电偶配置 N 分度热电偶,上下两点控温,中间一点测温(共 3 根热电偶) 降温时间 从700℃降至室温80℃小于 8 h 密封性 抽负压至压力表显示≤–0.1 MPa;保压 2h压力表示数≤-0.08Mpa 设备表面温升 运行时≤ 45 ℃,(以700℃为例,炉管两端除外) 其他要求 配套真空泵进行气体置换 ★ 防止焦油等物质冷凝堵塞出气口 ★ 使用过程中严禁开裂及坍塌现象 配置快速进料系统 ★ 配置便捷取料系统,配备2个出料罐 ★ 进气端配备 N₂、乙炔、甲烷、丙烯等四路流量计,量程 0–100L/min ★ 程序控制气体切换和开关 2.3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200万元整(¥2,000,000.00)。 2.4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2.5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交货。 2.6交货地点:深圳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必须是真空回转炉设备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出具制造商声明函;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代理商资格声明函及制造商(分公司、办事处授权无效)对本次投标项目出具的唯一、合法且有效的授权书。若同一制造商在本项目中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均按无效标处理;制造商与其合法代理商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代理商按无效标处理。(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04-27 2026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饭堂食材配送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饭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6-04F-2026-D-F-E10648 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饭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细要求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或本项目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时,合同即终止(以先到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在《响应承诺函》中进行相关申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响应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则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加盖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7日08:30:00至2026年05月07日17:30:00(北京时间)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供应商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的【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平台,点击【商机发现】,通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检索本项目后在线获取采购文件(若涉及平台技术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020-89524219);供应商在网上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无需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300元(人民币)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5室 五、 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1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5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要求中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本采购活动。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地    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兴一路2号 联系方式:马先生,0758-83688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新元北路5号城投汇金大厦A楼805室 联系方式:何晓维、冯琳舒、冯锦彬、纪玩波、许锐焜、盛菲、李涛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晓维 电    话:0758-2762312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7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饭堂食材配送项目磋商公告.pdf

04-26 2026

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6年二季度惠阳政企行业客户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6年二季度惠阳政企行业客户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04-06-04C-2026-D-F-A09723),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及验收交付,验收合格后提供3年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内实行“三包”, 时间自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预算金额:136,035.00 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6年二季度惠阳政企行业客户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36,035.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3年04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系统集成(含有视频监控或会议系统设备)类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应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项目团队要求: 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9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备注:如法人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4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04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1)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2)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3)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5)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8)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应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响应文件获取 3.1响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7日00时00分至2026年04月29日24时00分。 3.2 响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响应文件的购买、费用支付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应答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均属无效。 3.3响应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资格审查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6年05月07日14时30分,递交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东路4号2号楼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04-26 2026

宜都公司2026年度保安业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宜都公司2026年度保安业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ZXT-YDGS-2026-B001)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宜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进行公开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宜都公司办公楼及枝城化工园调压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财产及生产设施安全,结合实际需求,宜都公司拟采购提供保安服务的供应商,主要工作内容:主要负责宜都公司办公楼人员车辆进出登记、消防控制室值守、办公楼区域定时巡逻、应急事件初期处置;枝城化工园调压站站区出入管理、.设备运行状态巡查、消防设施检查、异常情况上报及初步处理等相关事宜。 1.服务期: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服务地点:湖北省宜都市。 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8.36万元人民币(含税),响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响应人资格及信誉要求 (一)响应人资格相关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响应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2.响应人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证明材料: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A3。 3.本项目要求响应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1份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签字页)。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A3。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封面、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署页等关键页复印(扫描)件,合同内容需体现上述项目特征,若合同无法体现上述项目特征的,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复印(扫描)件,如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二)响应人关联关系要求 1.不同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响应文件编制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同响应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如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响应人初步评审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存在股权关联关系或董事长、经理、董事交叉任职的响应人谨慎同时参与本项目。经评审判定与其他响应人存在股权关联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审委员会可以组织澄清,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评审委员会可接受该单位;或评审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 证明材料:响应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主要信息截图,同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且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涉及人员近三个月连续在响应单位(含响应单位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含投标当月)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如发现与响应人递交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联关系,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注: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需按照要求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股权关联关系: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 以上,或双方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即构成股权关联关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三)响应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响应人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投标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2.近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029CR4M5A62CH/index.html)-无行贿相关案由。 3.近2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4.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黑名单的或暂停承揽资格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行政处罚信息;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说明: a.针对上述拒绝参与情形,响应人应按照对应网址渠道进行查询,并提供对应网址查询截图(若项目所在地在深圳市外的,相关网址查询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网址为准)。 b.响应人针对上述网址信息,提供对应网站查询截图,相关信息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期内的查询结果为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成交候选人的上述网址信息进行复核,若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上述否决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c.上述证明材料要求,若因查询平台系统故障或访问限制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查询的,响应人须提供查询页面的实时截图并附上说明。评审委员会可在截标评审当日查询复核,如与响应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四)利害相关方投标:接受□,不接受☑。 采购人可接受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单位的投标,但在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响应人中,按照报价由低往高排序,该利害关系单位的排位未在前1/2(含与其中报价差价不超过1%的响应人)人数时,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24日14时00分至2026年5月6日17时00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响应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购买、费用支付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响应人,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均属无效。 (三)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除项目取消外,采购文件费用不予退还。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7日14时00分。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青山区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22楼。 (三)递交方式: 鼓励响应人通过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如响应人通过快递方式寄送纸质响应文件务必慎重选择快递单位且充分预留寄送时间,并在送达后与收件人确认。如因快递寄送问题或未及时联系收件人,导致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确认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按逾期送达处理,不良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邮寄地址即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耿鹏斐,联系电话13638665643。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的人员(法人除外)需现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近三个月连续在响应单位(含响应单位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需密封包装,不含投标当月),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响应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与其他响应文件邮寄信息相同或与其他响应文件授权代表为同一人的其文件将作否决响应处理。 (四)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04-24 2026

2026年澄海区分公司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及数据迁移服务合作商引入项目询比公告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澄海区分公司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及数据迁移服务合作商引入项目(询比代理机构编号:04-17-04D-2026-D-F-A10353),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6年澄海区分公司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及数据迁移服务合作商引入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标包名称 预算总金额 (元/不含增值税)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2026年澄海区分公司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及数据迁移服务合作商引入项目 4,102,550.00 广东省汕头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最高响应总限价为4,102,550.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具体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总报价高于最高响应总限价或单价报价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须为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或汕头分公司政企信息化合作伙伴库内合作伙伴,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2.1.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3年04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信息系统集成类服务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10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响应人)及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2)供应商拟配备至少8名项目专职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专职人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10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响应人)。 (3)请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身份证等材料。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6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4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4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21)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2)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不涉及。 2.4 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不涉及。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4月27日24时00分。 4.2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询比文件的购买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无须进行此操作。) (2) 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04-24 2026

2026年-2027年南网物业公司办公电脑集中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2027年南网物业公司办公电脑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网物业管理(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2026年-2027年南网物业公司办公电脑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2026年-2027年南网物业公司办公电脑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南网物业管理(广州)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参与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南网物业公司办公电脑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B-16-04A-2026-D-E10302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中标人数量:本次采购标的分为3个标包。每个标包最多选定3家中标单位。 5、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1个标的,共分3个标包,标包1:台式整体机(低配);标包2:台式整体机(高配);标包3:笔记本电脑,可以兼投兼中。标的清单具体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 6、框架采购实施单位包括但不仅限于:南网物业管理(广州)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南网物业管理(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南网物业管理(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南网物业管理(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双合分公司、南网物业管理(广州)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南网物业管理(广州)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南网物业管理(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南网物业管理(广州)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南网物业管理(广州)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等。 服务区域:全国范围内南网物业公司业务办公场所。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如合同有效期已到,但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预计采购金额的80%的,可延长合同有效期限6个月,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上限的,自动终止框架合同;如合同有效期未到,实际采购金额已达到预计采购金额的,则终止该框架合同。服务期内,若因采购实施单位内部改革及其他客观原因,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并不视为合同违约。。 7、采购预算:人民币180万元(含税)。(项目预算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适用于各标包) 1.投标人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的采购中同时投标。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记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须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经销商(代理销售商),经销商(代理销售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 4.投标人不得为政府单位或南方电网供应商黑名单中的企业,不得为招标人及其下属单位的不合格供应商。投标单位需要提供承诺函。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办理CA证书的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全过程电子采购响应。 2.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作为采购响应阶段的操作凭证。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上传响应。CA证书办理详见【登录】界面的【CA在线办理】-【证书使用】-【自助申请流程指引】。 3.已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因企业信息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新CA证书的,需及时向证书颁发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CA证书导致其响应受影响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①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办理申请审批所需的时间,如因证书申请、缴费、快递时限等原因所造成未取得CA无法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②证书申请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内,若存在紧急情况,请联系咨询电话:400-830-1330或在诚E招平台首页进行“QQ在线咨询(4008301330)”进行紧急处理。③咨询时间:北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CA证书办理机构联系方式:400-830-1330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8时30分至2026年5月6日17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1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采购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采购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3.1.1”:“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3.2”。 (3)如对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2.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3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b)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项目编号后6位及项目简称”); 3.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七、其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公示或公告/公示的修改、补充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楼 项目负责人:宋晋刚、唐苏辉、庞森丹、黄虹丹、叶俊鑫 项目联系人:叶俊鑫 电话:18594022512(工作日8:30-12:00,下午2:00-5:30,如遇【电话占线、或未接、或非工作日咨询】,请发邮件咨询。) 电子邮件:gczx_zbywb@163.com (2)业务监督机构 监督部门:南网物业管理(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合规部 联系电话:020-38916714 电子邮件:nwwyhgb@163.com 招标人:南网物业管理(广州)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招标公告-2026年-2027年南网物业公司办公电脑集中采购项目.pdf

04-24 2026

2026深圳公园文化季招标公告

2026深圳公园文化季招标公告 2026深圳公园文化季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9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6000583 2.项目名称:2026深圳公园文化季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陆万捌仟元整(¥2,268,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贰拾陆万捌仟元整(¥2,268,000.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服务需求 备注 2026深圳公园文化季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身份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为分公司(或分所)参与投标的则需在投标时提供总公司(或总所)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或总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投标授权文件,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总所)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或总所)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或总所)与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如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 2.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承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