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公告 本项目为2026年深圳电信实时音频流开发项目供应商引入(项目代理机构编号:SZ-10-04D-2026-D-F-A09702),需求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次引入依法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招标项目或采购项目。需求人开展公开引入,系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的企业自主经营行为。现本项目已完成内部立项具备引入条件,特进行公开引入,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响应。 1.项目概况与引入内容
中信云网CCRC资质再认证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项目为中信云网CCRC资质再认证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为:21-04-04A-2026-D-F-E09438。招标人为中信云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前来报名。 一、项目情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编号:21-04-04A-2026-D-F-E09438。 2.项目名称:中信云网CCRC资质再认证咨询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本次招标预算总额为人民币5,4万元(含税)。 4.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选定一家供应商,完成聘请专业咨询机构深化集团服务平台项目。具体见附件需求说明书。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9.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0.投标最高限价:投标含税总价不得高于5,4万元,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下列规定: (1)投标人需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近三年内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2日20时00分至2026年04月27日20时00分; 3.2.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已注册过的无需重新注册,直接登录即可。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服务商操作手册》; (2)潜在申请人须等待注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 3.3招标文件的购买 3.3.1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支付方式详见《投标人&服务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1)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建议备注说明“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 招标文件费用电汇银行帐户信息: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609438 c)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3.3.2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操作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3.3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支付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 3.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成大军、肖傲,联系电话:15122068866、17602106365 。 3.5条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3.6.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9日09时30分 4.2.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庄胜广场西翼11楼会议室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说明:如供应商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请务必预留充足的邮寄或快递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对不按规定送达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收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庄胜广场西翼11楼招标中心;收件人:肖傲(17602106365)。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及支付均属无效。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申请人提高警惕,申请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供应商注册 根据采购人的供应商管理要求,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均需在中信集团采购管理平台(https://ebuy.citic.c 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 tml)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才可作为备选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准备及上传等流程所器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信云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骏豪中央广场A2 12层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010-84758593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庄胜广场西翼11楼 联系人:肖傲、成大军、李鹏 联系电话:17602106365、15122068866 电子邮件:17602106365@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协议库供应商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食堂食材采购协议库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食堂食材框架协议供应商项目,详细内容见供货要求。 2.2.包号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包,包1:肉类、水产、蔬菜、调料、水果等;包2:牛奶、粮油、干货等,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包,可以同时中标多个包。 2.3. 项目预算:1年合计280万元,包1:200万/年;包2:80万/年。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6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1. 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2日17时00分至2026年4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 报名方式: 2.1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加。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所有的附件可在网页首页查看)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3.1.1投标人报名”) 2.2本项目报名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交下列材料(报名阶段上传至“报名所需材料”处):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投标人须等待报名审核。(招标代理机构审核人:熊梦君,联系电话:17375866230) 2.3 招标文件费用:售价400元人民币 /套,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3.2购买文件”。)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该项目简称”); c) 钱包支付:注册账号时若已创建钱包子账号,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用来支付文件费用。 2.4 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下载文件即可。 3.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确认参与后续投标的,须按如下要求操作: 3.1首次报名参与招标人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进入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国寿e采(https://cpmsx.e-chinalife.com:8067/ocps/anncmnt-web/webfile/index.html),向招标人递交有效的供应商申请材料(相关程序及说明详见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首页《报名供应商申请须知》),完成注册即可。 3.2非首次报名参与招标人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已在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国寿e采(https://cpmsx.e-chinalife.com:8067/ocps/anncmnt-web/webfile/index.html)注册参与过招标人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无需其它操作。 3.3未在中国人寿集中采购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操作的,将无法进行后续投标。 5、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6年4月22日17时00分至2026年4月30日17时00分。 6、提问截止时间和答复时间: 1.各投标人可使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线上提问; 2.提问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6日17时00分。 3.答复将在2026年5月7日9时00分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统一发布。 7、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26年5月13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至时间:2026年5月13日9:30 (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6年5月13日9:30 (北京时间)。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投标时需携带资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2份(1份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1份在投标现场提供)。 2. 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数据包。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全称并注明“投标文件数据包”字样。 3. 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正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首页显著位置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全称。 4.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5. 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中国光大银行泰安分行2026年安防监控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2-11-04A-2026-D-F-E04842)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泰安分行2026年安防监控工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0%,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安防监控系统工程施工、检测、验收、保修及其他相关服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项目建设地点:泰安市岱岳区长城西路6号华普·国贸大厦 3、总面积:约792平方米(以实际装修面积为准) 4、计划工期:45日历日,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3.7 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3.8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3.9 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并提供承诺函。 3.10 潜在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11 潜在供应商应提供由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5人及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须附明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 3.12 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需提供承诺函。 3.13 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不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14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承诺函。 3.15 投标人自2023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安防监控项目类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6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或同等效力的同类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承诺函。 3.17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1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需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22日14时00分到2026年4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通过注册并登录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受理、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上传至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承诺函。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网页查询截图;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的承诺函。 (7)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8)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5人(含)(须提供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年社保证明,需体现明细及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9)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需体现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及注册地址。 (10)业绩证明材料。 (11)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的承诺函;人员证书复印件。 (12)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需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1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审核通过后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套,售后不退。 3.报名时证件的核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0690 号济南城发大厦A座 11 楼第三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5月14日14时00分
中国光大银行泰安分行2026年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2-11-04A-2026-D-F-E05557)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泰安分行2026年家具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0%,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家具采购,包含营业及办公家具。 2、交货地点:泰安市岱岳区长城西路6号华普·国贸大厦 3、交货时间: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日内完成生产、供货、安装。具体视工程进展情况完成实地尺寸测量、家具尺寸颜色调整、家具安装位置确定、家具预留管线位置确定、新家具安装调试、软装饰品及窗帘的供货及安装等。 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3.7 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3.8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3.9 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并提供承诺函。 3.10 潜在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11 潜在供应商应提供由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5人及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须附明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 3.12 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需提供承诺函。 3.13 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不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14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承诺函。 3.15 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 3.1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需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22日14时00分到2026年4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通过注册并登录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受理、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上传至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承诺函。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网页查询截图;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的承诺函。 (7)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8)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5人(含)(须提供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年社保证明,需体现明细及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9)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需体现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及注册地址。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需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1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审核通过后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套,售后不退。 3.报名时证件的核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0690 号济南城发大厦A座 11 楼第三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5月15日14时00分
中国光大银行泰安分行2026年消防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2-11-04A-2026-D-F-E04254)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泰安分行2026年消防工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0%,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消防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项目建设地点:泰安市岱岳区长城西路6号华普·国贸大厦 3、总面积:约792平方米(以实际装修面积为准) 4、计划工期:45日历日,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3.7 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3.8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3.9 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并提供承诺函。 3.10 潜在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11 潜在供应商应提供由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5人及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须附明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 3.12 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需提供承诺函。 3.13 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不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14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承诺函。 3.15 投标人自2023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项目类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6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承诺函。 3.17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1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需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22日14时00分到2026年4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通过注册并登录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受理、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上传至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承诺函。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网页查询截图;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的承诺函。 (7)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8)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5人(含)(须提供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年社保证明,需体现明细及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9)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需体现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及注册地址。 (10)业绩证明材料。 (11)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的承诺函;人员证书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需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1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审核通过后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套,售后不退。 3.报名时证件的核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4日9时00分
中国光大银行泰安分行2026年空调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2-11-04A-2026-D-F-E04812)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泰安分行2026年空调工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0%,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空调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项目建设地点:泰安市岱岳区长城西路6号华普·国贸大厦 3、总面积:约792平方米(以实际装修面积为准) 4、计划工期:45日历日,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3.7 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3.8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3.9 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并提供承诺函。 3.10 潜在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11 潜在供应商应提供由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5人及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须附明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 3.12 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需提供承诺函。 3.13 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不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14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承诺函。 3.15 2023年2月1日至今的单项合同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如有),提供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6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承诺函。 3.17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1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需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22日14时00分到2026年4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通过注册并登录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受理、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上传至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承诺函。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网页查询截图;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的承诺函。 (7)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8)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5人(含)(须提供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年社保证明,需体现明细及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9)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需体现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及注册地址。 (10)业绩证明材料。 (11)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的承诺函;人员证书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需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1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审核通过后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套,售后不退。 3.报名时证件的核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9时00分 递交方式: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0690 号济南城发大厦A座 11 楼第三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5月15日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