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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业务公告/调研公告 2025年车辆处置(大型普通客车)出售公告(粤LL2458)

2025年车辆处置(大型普通客车)出售公告(粤LL2458)

2025-09-17 项目公告


本次二手车辆购买活动由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组织管理,采用密封报价方式进行。购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次购买活动的《购买须知》和《购买规则》,购买人参与本次二手车购买的,视为认同并遵守本《购买须知》、《购买规则》的规定和《二手车辆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并对其参加本次购买活动的行为负责。

购买须知

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售方”)现有如下二手车辆进行处理,欢迎具备相关购买资质的组织或个人参加报价

一、 出售内容

物资

单位

数量

已行驶里程(公里)

启用日期

年检有效期

商业险有效期

交强险有效期

柯斯达牌大型普通客车

1

318000

2009年12月

2025年11月

2025年11月18日

2025年11月18日

1. 此次出售的二手车辆出售方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所有标的有关资料仅作竞价参考,标的物的状况、质量、外观、结构均以存放现场实物为准。因本次出售的资产报废状态存在特异性,投标方到现场查看实物。购买人到现场查看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2. 现场查看标的车辆时间为:20259189:00至10月9日15:00联系及联系电话李先生0752-5587086/13927370824,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石化大道中11号惠电家园请意向购买人提前24小时联系预约查看标的车辆

3. 出售方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仅供购买人参考,购买人应认真咨询,实地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与购买,责任自负。一旦应价即表明购买人接受该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购买成交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均与车辆所有人及出售方无关,购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 本次购买活动定于2025年10月10日11:00开始,在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300号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暂定)举行,如有更改另行通知。购买人应在上述时间到场。未在上述时间内到场的,视为对报价结果无异议,后果自行负责。

5. 购买人须于购买活动开始即2025年10月10日11:00前,将装有《报价书》的信封密封递交或邮寄到出售方的商务联系人。如同时提供电子报价和纸质报价,两者需一致,如出现纸质报价与电子报价不一致的,以纸质报价为准。商务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752-5587039 邱工。报价书邮寄地址: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园区石化大道300号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6. 有意购买者须于2025109日下午15:00前交纳购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在上述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享有标的车辆的购买资格,成为标的车辆的购买人;未在上述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没有购买资格。(购买保证金请交纳至该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帐号:2008022719200014304,备注购买方公司名称或购买者姓名)

7. 购买人竞投成功后,即成为该标的车辆的买受人,其交纳的购买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其购买的标的车辆过户完毕后无息退还。购买人在本场购买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所交纳的购买保证金在本次购买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8. 购买结束后,买受人应与标的车辆所有人签署《二手车辆买卖合同》,成交价款应在签署《二手车辆买卖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以车辆所有人实际收到全额价款为准),逾期未付清成交价款的视作违约,其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及车辆价款不予退还,车辆所有人有权对标的车辆另行处置。如买受人拒绝与标的车辆所有人签署《二手车辆买卖合同》,则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车辆所有人有权对标的车辆另行处置。

购买规则

本次二手车辆购买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依法实施的相关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本次购买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本次购买的《购买须知》和《购买规则》的规定,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不得阻扰、干涉购买人竞价,不得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上述行为的,一经发现组织者有权取消该名购买人的资格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 购买方式

采用密封报价购买方式。本次购买标的设有底价,底价为30300含税

购买人的报价只有高于或等于底价,才是有效报价,低于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购买人用信封密封对拟购买的标的车辆进行报价,组织者在购买日当场拆封后宣布各竞标人所报标的车辆的报价。

在所有报价宣布完成后,得出标的车辆该轮的最高报价,如该轮最高报价达到或超过底价的,组织者将宣布标的车辆的最高报价者为标的车辆的买受人。若报价最高的购买人多于一家的,以交纳购买保证金时间排前的购买人为标的车辆的买受人。购买人有权不报价,报价后不得撤销,否则保证金不退回。对标的车辆没有购买资格的人参与报价的,其报价无效。

如对标的车辆的首轮报价均未达到该标的车辆底价的,则组织者有权按购买人首轮报价高低顺序,分别口头征求购买人是否愿意按该标的车辆底价成交,如愿意成交,则购买成交;否则,本次出售活动失败。

按上述方式确定的标的车辆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由本次活动的组织者宣布为标的车辆的买受人。

二、 报价方式及报价文件要求

1. 购买人可在“广东能源商务网”上进行报价并将报价文件扫描后上传至“广东能源商务网”。

2. *同时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2报价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1份),邮寄到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石化大道中300号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分部未按要求提交的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

3. 报价截止时间:以广东能源商务网为准。

4. 报价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或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5. 购买人报价时,报价文件需提供以下报价文件:

(1)报价书(可参考模版)

(2)购买保证金的缴纳证明文件(付款回单或缴纳信息截图)

(3)购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在提交报价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购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在提交报价时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合法的授权委托(原件)。

三、 报价说明

1. 满足以下要求且购买报价最高者为本次二手车出售的预中标人:

1.1. 报价文件有效且密封

1.2. 响应出售文件

1.3. 按时缴纳购买保证金

2. 纸质价格与商务网价格不一致,以纸质价格为准。

3. 报价为含税价,出售方提供3%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4. 报价一经确认将不得修改,如果中标单位无故悔标或弃标,将取消以后的报价资格。

四、 交接流程结算方式

1. 买受人在签订二手车辆买卖合同10个工作日内进场交接

2. 买受人到厂交接本次出售的车辆前,须提前至少两天通知出售方。

3. 买受人在出售方经办人、纪检、财务和综合分部保卫人员的监督下到现场对出售车辆进行确认

4. 买受人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方式:银行转帐或直接交付到出售方财务部),出售方财务部确认收到物资款后,出售方提供购货发票及提供购货证明放行条

5. 买受人办理付款后进行车辆过户手续。本次出售的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让登记手续,买受人必须与车辆所有人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过户手续。标的车辆办理权属过户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6. 完成标的车辆过户手续后,出售方将本次购买的标的车辆移交给买受人

五、 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园区石化大道300号

邮编:516082

联系人:李工(0752-5587086、13927370824)、邱工0752-5587039、13927374746

六、 附件:

1. 报价书模板

2. 2025年二手车辆(粤LL2458)买卖合同模板

3. 车辆照片

2025年车辆处置出售文件(粤LL2458).docx